当前位置: 首页 > 互动平台 > 举报

互动平台

使用须知  

 

 

如果您的举报信息不适合通过网上举报平台提交的,可通过广东省番禺监狱的举报邮箱和举报电话递交举报材料。

举报受理邮箱:

举报受理电话:

一、受理范围

(一)针对监狱党员和监狱警察违反党纪政纪问题的检举、投诉和控告;

(二)依法应由纪检监察部门受理的监狱党员和监狱警察不服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的申诉。

(三)对监狱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的批评、意见或建议。

二、其他事项

(一)举报人应对所举报的问题真实性负责。对借举报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或者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干扰纪检监察部门正常工作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纪检监察部门提倡署名举报。特别鼓励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的实名举报。对认定为实名举报的,优先办理,及时回复。

(三)实名举报应提供相关的真实情况。包括姓名、联系电话或准确的通讯地址、身份证号码以及所注册的个人信箱,联名举报的应署明主要联系人,以便我们及时准确了解情况,及时将是否受理和最后处理结果等信息进行回复。我们对举报人的姓名、电话、工作单位、家庭住址等有关情况及举报内容严格保密,涉及个人隐私将受到保护。
(四)举报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不得侮辱或诽谤他人,不得捏造、歪曲事实,制造假证,诬告、陷害他人。如果对处分决定不服提出申诉的,申诉人应遵守相关纪律和控告申诉工作的有关规定,维护社会秩序和工作秩序;同时要接受组织的正确处理意见,不得提出党章、制度、政策规定以外的要求。

 

 
 
已阅读
查询回复
 
   
远程会见预约
12348 广东法网

监狱简介 | 交通指引 | 网站地图

主办单位:广东省番禺监狱    联系方式:020—3916 2714

备案编号:粤ICP备20033205号-1    网站标识码:4400000105   

粤公网安备 44011302001290号

微信公众号
手机版门户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