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裕集团番禺实业有限公司十四厂二车间地面处理工程项目采购公告
根据需求,现对广东省广裕集团番禺实业有限公司十四厂二车间地面处理工程项目进行采购,欢迎具有相关资质且符合报名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名称:广东省广裕集团番禺实业有限公司十四厂二车间地面处理工程项目
二、预算金额:人民币29403.2元
三、服务要求:详见需求书
四、服务期限:详见需求书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三)存在隶属关系或同属一母公司或法人的企业,仅能由一家企业参与。
(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价及最高限价
报价包含税金等一切费用,价格精确到分。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9403.2元。
七、提交资料要求
请各供应商于2023年4月28日17:00前,将以下资料加盖公章扫描发送至pyjy2740@163.com:
(一)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报价书(供应商报价时应严格按报价表格式,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报价表见附件);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八、选取方式:本项目按合理低价的方式确定一家供应商。
九、无效报价
(一)报价超过最高限价;
(二)提交的资料有缺漏;
(三)参与报价的供应商须对本项目采购内容进行整体报价,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报价都被视为无效报价;
(四)提交的所有资料必须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串通报价,其报价无效:
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报价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淆。
十、出现下列情况的,本次采购活动失败
(一)报名供应商不足3家;
(二)有效报价供应商不足3家;
(三)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023年4月24日
(联系人:何警官,联系电话:020-39162740)
主办单位:广东省番禺监狱 联系方式:020—3916 2714
备案编号:粤ICP备20033205号-1 网站标识码:4400000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