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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刑人员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材料(财产性判项)提交办理

时间:2021-06-09   来源:本网原创稿   访问量:-

 

服刑人员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材料(财产性判项)提交办理

服务对象

个人、团体

所需材料

1.县级以上单位正式公函或介绍信;2.提交资料人员本人身份证;3.提交资料人员本人工作证

办理程序

带齐所需材料,前往综合服务大厅一楼办事窗口办理。

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地点

番禺监狱综合服务大厅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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